根據省道安辦《關于掛牌整治湛江市道路交通安全問題的通知》(粵道安辦〔2025〕16號)、《湛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湛江市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湛府辦函〔2025〕14號)要求,自2025年2月25日起,省道安辦對湛江市道路交通安全問題掛牌整治,市人民政府對我縣道路交通安全問題掛牌整治,為期12個月。為加大我縣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力度,落實各項整治工作,遏制道路交通事故多發勢頭,維護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平穩向好,確保如期摘牌,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標
通過開展為期12個月的綜合整治,有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強化整治重點車輛和重點道路交通違法,切實提升市民安全意識,扭轉全縣道路交通安全嚴峻形勢,實現“一降、一升、一個不發生”工作目標(即全縣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10%以上,對11類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查處量同比上升20%以上,不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二、整治時間
2025年2月25日至2026年2月25日。
三、整治措施
(一)推進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
1.根據湛府辦函〔2025〕14號文件精神,縣政府是實施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的主體,調整由縣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以下簡稱縣道安聯)第一召集人,縣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公安、交通運輸工作的領導擔任縣道安聯召集人,各有關單位主要領導擔任縣道安聯成員,高位推動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強化人員、經費和物資保障,確保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2.各鎮(街)參照縣政府做法,由鎮(街)主要領導擔任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聯席會議第一召集人,負責推動轄區道路交通安全綜合整治工作,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確保轄區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10%以上。
3.縣道安聯各成員單位和團縣委主要領導負責本系統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按職責分工協同共治。縣教育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事務中心制定全縣教育系統、交通運輸和公路系統的細化工作方案,縣道安聯其他成員單位對本系統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進行專題部署,落細落實綜合整治措施,確保不發生涉及本行業領域的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4.縣道安辦要發揮平臺作用,統籌協調各部門開展綜合整治工作。縣公安部門要發揮整治執法主力軍作用,牽頭開展重點違法整治,確保對7類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摩電4類重點交通違法行為查處量同比上升;其中在近3年國、省、縣道事故多發路段(詳見附件4)查處的違法占總違法查處量比例不少于10%。
5.根據省道安辦文件精神和市道安辦掛牌整治文件規定,縣政府對洋青鎮道路交通安全問題掛牌整治,洋青鎮在掛牌整治期間要實現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15%以上,且不發生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縣政府組織實施掛牌整治事項和掛牌解除程序,報市道安辦備案審批。縣政府將遂城街道、黃略鎮、楊柑鎮、城月鎮、北坡鎮等5個重點鎮(街)列為重點關注地區,提請縣領導掛點督導,具體分工: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沈東宇負責城月鎮,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許阮鋒負責楊柑鎮,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遂城街道黨工委書記豆萍英負責遂城街道,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林林負責北坡鎮,縣政府副縣長、黃略鎮黨委書記陳武負責黃略鎮,由縣道安辦牽頭抓總,實施“周通報、月小結”推進機制,結合“一三三”工作法開展專項督導。
6.各鎮(街)統籌發揮鎮村交通安全志愿隊作用,重點加強上下班高峰重點時段和近3年國、省、縣道事故多發路段沿線出入口等重點部位(詳見附件4)秩序維護,利用農村大喇叭等方式開展宣傳,對村民的違法行為及時勸導糾正,落實好“兩個不出村”。記錄違法出行村民信息,在村莊人流量集中的地方安裝宣傳欄,曝光違法信息和照片予以警示。
(二)加強重點交通違法整治
7.加強營運車輛交通安全整治。縣公安部門要集中整治“兩客一危”和重型貨車嚴重超速、嚴重超員、嚴重超載、疲勞駕駛、違法載人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縣交通運輸、住房和城鄉建設、教育、農業農村部門要加強對面包車、貨車、工程車、公交車、校車、出租車、農用車、務農務工人員運輸車輛交通安全源頭監管,嚴厲打擊非法營運和超限行為。(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教育局、各鎮<街>)
8.加強摩托車、電動自行車整治。縣公安部門要統籌開展每周全警參與的“逢五”“逢六”交通大勸導大整治統一行動,通過“大兵團作戰”集中整治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超員、不戴安全頭盔、闖紅燈、不按規定車道行駛、飆車炸街、無牌無證等交通違法行為,并聯合縣委宣傳部、縣教育局、團縣委等部門開展“小頭盔·大安全”交通安全活動,廣泛宣傳教育,提升群眾交通安全意識,提升摩電頭盔佩戴率。(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委宣傳部、縣教育局、團縣委、各鎮<街>)
9.加強酒駕醉駕、無證駕駛整治。縣公安部門要保持嚴打酒駕醉駕高壓態勢,依托查緝布控手段精準攔查無證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持續提升打擊、治理酒醉駕、無證駕駛能力水平,對涉及酒醉駕、無證駕駛責任的亡人交通事故,依法追究肇事者刑事責任,涉及公職人員的,通報所在單位處理。(責任單位:縣公安局、各鎮<街>)
(三)提升道路安全防護水平
10.全面治理較大事故道路隱患。針對遂溪洋青“2024·12·28”較大道路交通事故,舉一反三,全面排查治理374省道遂溪楊柑洋青段道路安全隱患。(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事務中心、洋青鎮、楊柑鎮)
11.全面治理“四級督辦”道路隱患。縣公安局、縣公路事務中心要落實我縣15處省、市、縣“四級督辦”道路隱患治理工作,落實“一隱患一方案”要求,2025年6月底前治理率達到100%。將省級督辦道路隱患納入本地“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重大隱患庫進行治理。(責任單位:縣公路事務中心、縣公安局、各鎮<街>,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縣應急管理局)
12.全面完善普通公路減速標線。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事務中心要按“三個階段”要求完善國道、省道、縣道、鄉道沿線路口主路及支路減速標線。(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事務中心、縣公安局、各鎮<街>,配合單位: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13.全面推廣AI智慧勸導模式。在遂城街道東山路通匯手機連鎖店路段、遂城街道遂海路南和村路段等2處重點路段設置智感前端設備,對現場交通違法信息進行抓拍,并聯動音柱進行語音播報,對違法人員進行勸導提醒,記錄推送違法人員信息。(責任單位:縣公安局、遂城街道辦)
14.全面治理“占道經營”“馬路市場”道路隱患。依法清理取締商戶、流動攤販等群體占用機動車道、非機動車道等占道經營行為。依法整治主要干道、繁忙路口、學校周邊等集群式、成規模的“馬路市場”。切實還路于民,引導經營群體依法規范經營。(責任單位: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路事務中心、各鎮<街>)
15.統籌利用專項債券資金,逐步推動治理各部門前期排查出的200余處交通安全隱患,通過實施交通智能化改造工程和配套基礎設施工程,提升城市交通管理智能化水平,提升道路安全防護水平。(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安局、各鎮<街>)
(四)強化重點車輛源頭治理
16.治理重點車輛和駕駛人隱患。推動“兩客一危一重貨一面”檢驗率、報廢率、違法處理率均保持在全市中等以上水平。加大對外地重點車輛動態監管,及時向屬地監管部門通報違法、事故情況,督促加強源頭監管。(責任單位:縣公安局、各鎮<街>,配合單位:縣交通運輸局)
17.壓實運輸企業主體責任。落實《廣東省道路貨物運輸超限超載治理辦法》,督促貨運源頭裝載、道路運輸企業嚴格落實裝載責任,規范進出場貨運車輛合法裝載、配載。落實“多法銜接”機制,對“兩客一危一重貨”責任死亡事故一律開展深度調查,嚴肅倒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責任單位:縣交通運輸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公安局、縣應急管理局、各鎮<街>)
18.扎實開展專項打擊。縣公安、交通運輸部門繼續加強協調聯動,強化面包車定點布控、精準攔查,重點圍繞高發面包車型、通行路段和風險時段落實“逢面包車必查、逢預警車必攔截”的剛性措施,切實嚴防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交通運輸局、各鎮<街>)
(五)加強宣傳教育和救援救治
19.持續開展“小頭盔·大安全”“交通路口文明行”活動,倡導市民騎乘摩電佩戴安全頭盔。加強“一老一小”、營運車輛駕駛人、快遞外賣等重點人員群體安全教育。大力倡導文明禮讓出行理念和“早點走、慢慢開、更安全”理念。利用農村大喇叭每日播報安全提示,結合事故警示案例在各重要村口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提醒駕乘摩電戴頭盔、不超員,老年人駕駛摩電不出國、省、縣道。(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教育局、團縣委、縣交通運輸局、各鎮<街>,配合單位:縣委宣傳部)
20.加強對在校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加強在校學生法治教育,未滿16周歲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不得無證駕駛摩托車、騎乘摩托車電動自行車要佩戴安全頭盔,不得“飆車炸街”,不得在道路及周邊追逐打鬧、過馬路不得低頭看電子設備。(責任單位:縣教育局、各鎮<街>)
21.健全交通事故傷員分類救治機制。縣公安、衛生健康、醫療急救等部門要做好事故傷員檢傷分類。建立交通事故創傷救治專家庫,打通醫院院內綠色搶救渠道,第一時間調集優質醫療資源搶救傷員,健全危重傷員救治“一對一”協調機制,確保危重傷員得到全程跟蹤。(責任單位:縣衛生健康局、縣公安局、各鎮<街>)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強部署推進。各鎮(街)、各有關部門務必深刻認識道路交通安全問題綜合整治工作既是上級下達我縣重要任務,也是穩定我縣道路交通安全形勢、提升交通安全綜合整治水平的重要舉措。各鎮(街)、縣道安聯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組織部署,確保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二)加強協作配合。各鎮(街)落實屬地責任,進一步細化工作措施,確定責任單位、責任人,明確時間節點。各成員單位要加強協作配合,定期協商,聯合推進。縣道安聯成員單位未列為責任單位的,要按職能分工,全力支持綜合整治工作。
(三)強化成效通報。縣道安辦適時通報各鎮(街)、各有關單位工作進展情況,有力有效推動綜合整治工作開展。階段性工作落后的鎮(街)或部門,縣道安辦將按程序提請縣道安聯第一召集人約談相關單位主要領導。
(四)強化責任追究。對因領導不重視、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得力等情形導致道路交通安全形勢嚴峻的,將依據《湛江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嚴肅處理相關單位和責任人。
(五)強化信息報送。各鎮(街)、各有關單位加強與縣道安辦溝通對接,嚴禁推諉扯皮、拖拉延誤,確保信息傳達暢通、工作順利開展。縣道安辦工作專班成員及聯絡電話:縣公安局陳年13827173344,吳冠宇15119549959;縣交通運輸局歐江源13729040675;縣教育局李志海13509902668;縣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冼木秀15113580144;縣公路事務中心韋潮洋17875015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