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發[2023]62號
關于印發《界炮鎮關于全面深化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黨組織、村(居)委會、有關機關單位:
為進一步摸清農村集體資產“家底”,理順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關系,提升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管理水平,根據《遂溪縣關于全面深化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的實施方案》,結合我鎮實際,經鎮委政府領導同意,制定《界炮鎮關于全面深化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的實施方案》,現將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遂溪縣界炮鎮委員會
2023年8月28日
界炮鎮關于全面深化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的實施方案
根據全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服務改革工作部署,為進一步摸清農村集體資產“家底”,理順農村集體資產所有權關系,充分發揮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服務平臺(以下簡稱“三資”平臺)的作用,提升農村集體資產信息化監管水平,夯實農村集體資產交易、管理和監管基礎,現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明晰農村集體產權歸屬、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為目的,以農村集體資產監管規范化,資產和交易數字化為重點,全面清查核實集體各類資產,摸清集體家底,健全集體資產臺賬和各項管理制度,實現資產管理標準化和信息化,確保資產的保值增值和資源的合理利用,實時掌握農村集體資產動態變化情況,為盤活農村集體資產,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增加農民收入,促進鄉村振興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依法合規的原則。在清產核資工作時,必須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開展,對有權屬爭議的、難以界定的資產資源,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妥善處置,不得損害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合法權益。
(二)堅持公開民主的原則。清查過程中要依靠和發動群眾,組織群眾參與、接受群眾監督、得到群眾認可,清查結果要向全體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公示,并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股東)代表會議確認。
(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充分考慮資產的形成過程,從有利于集體資產管理和農村社會穩定出發,尊重歷史,兼顧現實,全面核實確認資產、資源產權歸屬。
(四)堅持以村為主的原則。清產核資工作以村集體經濟組織為主體,充分發揮村黨組織的作用,牽頭對每個集體經濟組織成立清產核資工作組。
(五)堅持部門協作的原則。縣農業農村、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等職能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利用好各方的改革、確權、登記成果,形成推進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合力。
三、清產核資的對象、范圍、方法
(一)對象。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包括未建立村、組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組集體經濟組織不健全,代行其集體資產管理職能的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或其他單位,已撤銷但仍保留集體資產的經濟組織如舊大隊、生產隊等,撤村建居后代行原集體經濟組織職能的社區居委會,以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屬企業等。
(二)范圍。清產核資范圍主要包括: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荒地、草地、灘涂、水面(海域水面除外)等資源性資產;用于經營的建設用地、房屋、建筑物、機械設備、農業基礎設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體企業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經濟組織的資產份額、無形資產等經營性資產;用于公共服務的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等方面的非經營性資產。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屬企業,包括全資持有、直接或間接擁有半數以上表決權等能夠控制的被投資企業,其資產也要納入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范圍,并按照有關政策規定進行登記。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貨幣資金、有價證券以及各種現金、債權債務、銀行存款、所有者權益等。
(三)方法。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要分類實施。一是為確保清查準確性,各村集體經濟組織以遂溪“三資”平臺現有資源性資產、經營性資產、非經營性資產和經濟合同臺賬等資料為基礎,以區域正射影像圖為參照,運用數字化描邊或實地測繪技術,結合實地盤點的方式進行資產、資源和經濟合同的清查;二是做好非經營性資產清查和登記,參照經營性資產做好數字化描邊或實地測繪,完善資產信息;三是加強與集體土地所有權、土地利用現狀、自然資源確權登記等工作相銜接,充分利用已有登記成果,以森林一張圖數據庫、農村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數據庫、不動產登記(集體使用權)宗地數據庫、行政村土地調查界線為基礎形成資產工作底圖,減少和避免重復勞動;四是核實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通過“三資”平臺和賬本、報表、銀行對賬單等,完成各村銀行存款和賬面現金的清查,做到賬證相符、賬實相符。
四、重點任務
(一)清查核實集體資產
為解決以往清產核資工作深度、清晰度和標準化程度不夠、信息登記更新機制不完善的問題,對集體所有的資源、資產、資金進行全面清查。按照國家、省、市、縣農業農村部門關于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辦法和報表填報要求,對清查出沒有登記入賬或者核算不準確的,要經核對公示后登記入賬或者調整賬目。資金、資產清查,要以會計賬目為依據,堅持賬內賬外相結合、實物盤點同賬務核實相結合,以物對賬,以賬查物,全面清點品種、規格、型號、數量,查清來源、去向和管理情況。
(二)統一資產編碼和數據標準
1.統一資產編碼。各集體經濟組織在登記系統時要按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信息錄入服務平臺,包括單位全稱、簡稱等必要信息,同時生成集體經濟組織編碼。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編號賦碼,按照資產權屬集體經濟組織編碼、資產分類代碼和資產流水號等相結合的編碼規則,實現資產編碼唯一。
2.統一數據標準。對接省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服務平臺,明確取數方式及數據來源,統一相片標準和拍攝要求,規范平臺上傳的數據及附件的格式,實現資產登記標準化。資產的錄入、歸檔應包括技術總結、工作報告、影像數據、數字化描邊四至圖或實地測繪宗地圖、資產現場實拍圖等相關資料。
(三)進行數字化描邊或實地測繪
為提高資產清查準確度,全面摸清集體的資產資源的存量、結構、分布和運用效益情況,要求所有村集體經濟組織對資產資源進行數字化描邊,并聘請專業的第三方機構進行實地測繪,資金由縣統一安排。以“三資”平臺的“資產云圖”系統為基礎,一次性導入全縣所有村集體的高清正射影像底圖、用接口方式調用土地所有權屬地圖數據和屬性數據、房地一體化的地圖數據和屬性數據,村集體經濟組織在自然資源部門的指導下進行比對校驗,符合條件的導入平臺數據庫。通過數字化描邊或實地測繪確認資產資源、的位置、面積、利用現狀、權屬情況等,并將數字化描邊或實地測繪成果疊加到“三資”平臺中,實現資產資源可視化、一張圖、智慧化管理。
(四)提高“三資”數字化監管水平
將集體資產資源坐標、圖片、合同、財務等信息錄入“三資”平臺數據庫,引入地理標識系統,顯示資產的產權歸屬、合同狀況、資產原值和地理坐標等信息,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產管理、資產交易、財務管理、產權管理等相關內容統一納入“三資”平臺的“資產云圖”系統管理,推動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以數字平臺鏈接資源與市場,推進平臺與政務系統、金融系統等對接,常態聯動,實現農村集體“三資”大數據信息實時共享、實時分析、實時預警、實時反饋,構建資產交易、合同簽訂、租金收取、日常開支、預警提醒等“三資”業務全流程數字化管理鏈條,實現全鏈條規范,全方位透明、全過程監督,實現科技賦能,創新監管模式。
(五)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根據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中暴露出的矛盾和問題,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化解,完善集體資產的經營方式,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切實加強集體資產管理,提高資產的運用效益。要建立集體資產登記制度,按照資產類別建立臺賬,及時記錄增減變動情況;建立資產保管制度,明確資產管理和維護方式,以及責任主體等;建立資產使用制度,明確資產發包、租賃等經營行為必須履行民主程序,實行公開協商或招標投標,強化經濟合同管理,清理糾正不合法、不合理的合同;建立資產處置制度,明確資產處置流程,規范收益分配管理;建立農村集體資產動態管理機制,對資產變動進行及時更新,定期抽查資產登記情況;建立年度資產清查制度,每年末開展一次資產清查。
五、進度安排
農村集體資源、資產以2023年8月25日為清查登記時點,資金以2023年8月30日為清查登記時點。按照試點先行,穩步推進的方式,在2023年9月30日前基本完成全鎮農村集體資產清查登記。具體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準備階段(2023年8月前完成)
1.成立工作小組。成立清產核資領導工作小組,組長由黨政主要領導擔任,成員相關辦公室主任、財政所所長、各村(社區)支部書記組成;各村集體經濟組織根據清產核資人員構成為“2+2+2+1”(第一個“2”是鎮街農業農村辦工作人員1名、鎮街規劃建設辦工作人員1名;第二個“2”是村“兩委”干部1名、村務監督委員會成員1名;第三個“2”是經濟合作社社長1名、村民代表1名;“1”是鎮街紀檢監察辦工作人員1名,負責對清產核資全過程進行監督),安排相關工作人員。
2.臺賬整理。以“三資”平臺的管理臺賬為基礎數據,以收集與清產核查有關的土地承包臺賬為基礎,按不同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資產類型進行整理分類,并匯總出包含承包方姓名、資產類型、土地類型、出租地塊面積、合同交易信息、資金賬目等內容的《遂溪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源資產清查核實表》《遂溪縣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清查核實表》,為清產核資奠定基礎。
3.制作工作底圖。以自然資源部門提供的鎮村區域正射影像圖和自然資源管理數據為基礎,以村集體經濟組織為單位,通過“圖解法”制作清產核資調查工作底圖。
4.開展宣傳培訓。要利用自媒體、電視、網絡、印刷宣傳標語和政策手冊等辦法,廣泛進行宣傳動員,為清產核資營造良好氛圍。組織鎮、村相關工作人員就本次清產核資具體操作規程、開展方式、工作要求等開展專題培訓,確保清產核資順利開展。
(二)全面推進階段(2023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
按照本方案要求,本著“缺什么,補什么”的原則,總結經驗做法,補齊短板,進一步清理和規范,統一要求做法,在全鎮全面推進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確保在2023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
(三)總結完善階段(2023年10月中旬前完成)
對所轄村組清產核資情況進行檢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進行整改。要及時組織開展成果驗收,編寫工作總結報告,報送縣農業農村局。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1.清產核資健全完善“鎮(街)負總責、村具體實施”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在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改革工作專班的指導下開展好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
2.成立由黨政主要負責同志為組長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改革工作專班。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工作,層層壓實責任、層層抓落實。鎮紀委派出監察組對清產核資整體工作開展進行監督檢查。
3.村黨組織要充分發揮對集體經濟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清產核資工作小組對轄區內資產資源進行盤點查實、數字化描邊或實地測繪、拍照等工作,村務監督委員會參與清產核資全程監督。
(二)廣泛宣傳培訓
鎮(街)兩級專班要深入基層,做好政策宣傳和業務培訓,解讀好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動員發動廣大村民理解、支持和參與清產核資工作。對清產核資工作中遇到的各類問題,要認真做好分析,加強分類指導,及時制定對策措施,統一政策界限,統一資產處置口徑,形成清產核資的政策體系。清產核資工作中,遇到政策把握不準以及有關重大緊急事項等問題,要及時請示報告。涉及清產核資的群眾舉報和來信來訪,要及時受理、穩妥處置,確保清產核資工作穩步實施。
(三)強化部門協作
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作配合,形成工作推進合力,共同做好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農業農村、財政、自然資源、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強政策研究和業務指導,認真組織人員培訓,切實抓好清產核資的組織實施工作。農業農村部門承擔專班牽頭職責,負責組織實施和工作指導;自然資源部門提供房地一體登記、衛星正射影像圖等基礎數據資料;市場監管部門提供村辦企業登記情況,確保清產核資工作穩妥有序推進;財政部門提供會計賬目和資金相關資料,確保清產核資工作專項經費及時到位。
(四)加強督導考核
清產核資工作涉及面廣、政策性強,鎮(街)專班要在清產核資的各個環節,深入各村組檢查指導,督促各村組既要積極主動,按照規定的程序開展清產核資工作,也要注重穩妥,嚴格把握政策界限,促進清產核資工作穩步推進。要建立信息直報制度,定期上報工作進度,對工作中遇到的問題,要加強溝通聯系,提出對策和措施,及時總結經驗、發現和解決問題。要把清產核資納入年度績效考核內容,層層壓實責任,確保清產核資工作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