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制止和查處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以下簡稱“兩違”)行為,維護自然資源及城鄉建設管理秩序,切實保障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順利實施,依照《遂溪縣關于打擊違法用地和違法建設行為工作的意見》(遂委辦發電[2020]12號和遂辦字[2021]36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決遏制新增“兩違”,發現一宗查處一宗;依法處理歷史遺留問題,遏制新增土地違法;建立查處“兩違”工作長效機制。
二、工作原則
(一)遏制增量,消化存量。嚴厲查處新增“兩違”行為,逐步消化“兩違”存量。
(二)摸清底數,分類處理。對存量“兩違”,在摸清底數、建立臺賬的基礎上,依法依規分類逐步進行處置。
(三)標本兼治,疏堵結合。對“兩違”行為實施嚴控嚴查,著重打擊新增量,引導和規范單位、集體、村(居)民依法建設。
(四)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既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堅決查處“兩違”行為,也要實事求是,依法妥善處理歷史遺留違法建筑。
(五)壓實責任,強化問責。查處“兩違”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各村委會按行政管轄關系對轄區內查處違法用地工作負有主體責任。對不落實查處“兩違”行為責任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進行責任追究。
三、組織領導
成立鎮加強打擊“兩違”領導小組,由鎮黨委書記任組長,鎮長任第一副組長,鎮主管綜合執法領導和主管規劃建設領導任常委副組長,駐村領導任副組長,成員由駐村組長、各村民委員會支部書記和村民小組長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綜合執法辦,辦公室主任由鎮執法辦公室主任擔任。
四、主要措施
1、各村委要對轄區內各村所有在建和未建房屋的宅基地情況進行摸排清查,建立臺賬檔案,凡是未經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擅自建房的,一律制止其繼續建房的行為,并及時向鎮政府報告。監督轄區內新增動工建房情況(包括拆舊重建、占用耕地或林地等非建設用地加建搶建的情況),每周二下午下班前,向鎮規劃建設辦公室上報《河頭鎮新增農村建房情況摸排表》。
2、領導小組不定期對全鎮“兩違”工作進行明查暗訪,駐村干部利用周二下鄉時間定期巡查自查。凡巡查發現并查實1起新增違法占用農用地建房或非法偷挖采砂的行為,則對未及時制止或上報的有關村委干部、支部書記進行通報批評、誡勉談話,責令其在大會上進行檢討,限其自行整改,對駐該片鎮干部通報批評。累計2起的,則對未及時制止或上報的有關村委干部、支部書記采取紀委介入調查和組織措施處理,駐該片鎮干部年度考核和績效考核不得評優評先。5天內能夠做通工作,自行整改的,可不計累計數。
3、鎮綜合執法辦和規劃建設辦對各方面收集的線索要在5個工作日內予以核實(偷挖采砂線索要第一時間聯系有關部門核實處理),對認定為“兩違”行為的當事人下發《限期拆除整改通知書》,3天內自行拆除違法建(構)筑物,并組織供電、供水、供氣部門在2個工作日內對“兩違”現場實施停電、停水、停氣措施。村委干部對認定為“兩違”的現場加強監督,一大發現加建搶建行為,要立即向領導小組報告。
附:1.《河頭鎮新增農村建房情況摸排表》
2.《河頭鎮包組鎮村干部網格化巡查兩違工作安排表》
遂溪縣河頭鎮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