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2021〕46號
關于印發《港門鎮社會救助數據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委會:
為進一步夯實民政領域社會救助信息基礎,完善社會救助信息化建設,提升社會救助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助推社會救助事業高質量發展,市民政局決定在全市開展民政領域社會救助數據專項治理行動,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港門鎮社會救助數據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港門鎮人民政府
2021年4月6日
港門鎮社會救助數據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省民政廳在全省開展民政領域社會救助數據專項治理行動的工作部署,根據《湛江市社會救助數據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要求,開展我鎮社會救助數據專項治理行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完善信息系統為基礎,以信息制度建設為抓手,以整治基層信息數據亂象為重點,全面梳理排查,逐項落實整改,全鏈條規范信息數據的采集、整理、加工、交換、存儲、使用等流程,全面理清和解決數據歷史遺留問題,切實提升信息數據的準確性、及時性、完整性、有效性。
二、治理內容
(一)數據不全問題。以低保、特困、臨時救助、流浪救助申請、審核、審批流程不規范為治理重點,實現民政領域社會救助申請、辦理、查詢、發放等全流程在線辦理。深入整治材料缺失、預算收支信息缺失、流浪救助對象信息錯誤、自建系統數據不全、社會化發放渠道不統一等問題,解決線上線下流程不同步、不一致等問題。
(二)數據不準問題。以社會救助信息共享不暢為治理重點,建立健全民政、公安、衛健等部門數據共享,深入整治信息查詢周期偏長、核對報告有誤差、入戶核查不到位、
預警“一刀切”、死亡信息更新不及時等問題,解決救助對象認定不精準、保障不到位等問題。
(三)數據不細問題。以救助資源分散、救助效率不高為治理重點,匯集政府部門、群團組織等各類救助幫扶信息,統一困難群眾認定、經濟狀況核對、救助對象需求發布。深入整治救助對象動態監測不到位、主動發現不健全、困難群眾數據庫不詳盡、認定結果共享不足、數據挖掘分析基礎薄弱等問題,解決救助資金錯發、漏發、重復發等問題。
三、整改措施
(一)瞄準數據完整性做到應錄必錄。一是補全“ 一證一書”。嚴格按照“一證一書”要求,對申請低保、特困、低收入和臨時救助一般程序的家庭采集完善身份證(居民戶口簿)和授權書,確保救助申請材料齊全、程序合規。 二是落實流浪救助對象登記。各村委會救助管理機構落實“一人一檔”,在救助管理信息系統中詳細記錄每名救助對象入站接待、站內服務、尋親安置、離站返鄉等過程信息。四是規范采集流浪救助對象人像。各村委會救助管理機構按照《全國救助信息管理系統人臉識別技術使用管理規定》相關要求,采集受助人員頭像數據,確保人像有效識別。
(二)聚焦數據準確性做到應查必查。一是定期入戶復查。各村委會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入戶動態定期復核、復評,并依托省民政廳開發的入戶手機小程序進行入戶走訪,完成采集影像資料和定位信息。二是迅速處理預警線索。系統一年兩次信息化復核在保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對家庭經濟狀況發生重大變化的進行預警。對預警、日常管理、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反饋以及群眾舉報發現的問題,各村委會要快速組織入戶核實,及時處理。三是校正資金發放賬戶。按要求正確填入銀行戶名(銀行卡持有人姓名)及賬號信息,檢查確認救助家庭發放賬戶與戶主名字一致性。使用家庭成員、親屬、監護人等銀行賬戶的要備注說明,并附佐證材料。
(三)錨定數據及時性做到應推必推。一是及時上報死亡信息。落實流浪救助對象死亡強制報告制度,各村委會按規定逐級報告死亡人員情況,并在系統登記死亡人員信息及證明材料。二是及時推送尋親信息。對經快速查詢未能確認身份的受助人員,各村委會在24小時內為其進行尋親信息登記,將受助人員尋親信息發布到全國救助尋親網、今日頭條等平臺;對7日內未能成功尋親的受助人員,及時書面報請公安機關采集 DNA 信息比對,并將工作數據和反饋結果錄入系統。
(四)盯牢數據可靠性做到應改盡改。一是完善信息系統功能。省廳將完善省底線民生信息化核對管理系統和省救助管理信息系統功能,強化信息系統業務聯動、信息共享、高效運行。對數據邏輯錯誤、辦理時限超期、數據差異過大等問題加大預警提示,通過短信等方式提醒工作人員處理。二是規范系統操作。實行全流程信息化操作,各村委會做到“申請一人,錄入一人;退出一人,核減一人”,線上與線下同步進行。除緊急程序的臨時救助外,嚴禁線下審批完成后再事后補錄信息。三是及時核查疑似死亡線索。省民政廳每季度開展在保對象與殯葬火化臺賬信息比對,市民政局每月與市公安、衛健部門進行死亡人口信息數據交換和共享,縣民政局每月開展在保對象與殯葬火化臺賬信息比對,我鎮及時將疑似死亡線索下發各村委會調查核實,各村委會每月10日前組織調查核實,重新確認救助待遇,提高工作時效。
(五)著眼數據普及性做到應用盡用。一是健全信息反饋校正機制。加強與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各數據源單位以及相關金融機構的溝通協調,提高數據接口承載能力,提升數據核對效率,提高數據質量。建立健全核對錯誤數據雙向反饋機制,及時將群眾提出的存疑數據反饋至數據源提供單位,由數據源單位核實并更新共享數據。二是依據系統名冊發放資金。取消各類統計手工報表,通過系統數據導入規財統計臺賬軟件,核對校正管理系統、實際發放、統計臺賬數據,確保“三賬合一”。三是為決策提供有力數據支撐。在確保數據真實可靠的基礎上,加強數據統計分析,充分挖掘數據價值,與業務工作雙向驗證,提高決策參考服務能力。
四、時間安排
(一)動員部署(2021年4月1日至4月14日)。我鎮制定《港門鎮社會救助數據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治理內容、責任分工、工作措施、時間節點等內容,并做好行動的全面部署動員。
(二)摸清底數(2021年4月15日至4月30日)。各村委會對社會救助數據進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社會救助信息數據問題清單和整改臺賬,明確整改內容,倒排時間表,指定責任人,對照政策抓好整改。將問題清單和整改臺賬于 4 月 27 日前報縣民政局備案。
(三)自查自糾(2021年5月至 9月)。各村委會每月進行數據對比,對發現的數據差異做到立行立改,省廳將對問題較多、差異較大的地區進行通報,對數據治理中問題突出的地區進行督辦。省民政廳采取委托第三方的形式,指導各村委會規范操作、落實整改。
(四)集中攻堅(2021年10月8日至11月30日)。省民政廳、市民政局采取交叉檢查、專項督查、委托第三方等形式開展社會救助數據專項治理成效評估,重點攻克典型性、普遍性、反復性的問題。
(五)鞏固拓展(2021年12月31日)。各村委會及時總結上報當地專項治理工作情況,提煉好做法好經驗,強化源頭治理,建立長效治理和風險防范機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開展社會救助數據專項治理行動,是規范社會救助信息化管理、防范化解風險隱患的重要手段,也是深化社會救助綜合改革,實現社會救助工作高質量發展的舉措。各村委會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認識開展專項治理行動的重要性,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責任分工。我鎮成立由分管領導全敏軍委員任組長、公共服務辦主任黃凱任副組長的社會救助數據專項治理行動小組,各村也要建立專項治理行動小組,壓實專項治理主體責任,認真細化治理方案,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專項治理不走過場。
(二) 緊盯問題,立行立改。各村委會要堅持問題導向,在自查自糾中要深入細致,不走過場,對發現數據差異和風險管理問題的要及時整改,確實無法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制定整改計劃和措施;對暴露的問題和管理上的風險點,要認真分析原因,抓緊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優化和完善工作流程,切實堵塞數據管理漏洞,整體提高社會救助數據質量。
(三)健全機制,完善功能。健全監測預警機制,動態監測系統數據信息,對數據明顯存在邏輯錯誤或每月數據變動較大的進行預警提醒,督促抓好整改,提升系統數據質量。加大“數字政府”“智慧民政”建設力度,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牽頭建設“大救助”業務模塊,大力推進救助信息聚合、救助資源統籌、救助效率提升。拓展系統手機 APP 的電子授權、人臉識別、活體檢測等服務功能,不斷提高社會救助的便捷性。
(四)強化督查,確保效果。鎮公共服務辦將聯合鎮紀委辦,對各村委會開展社會救助數據專項治理專項行動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將專項治理落實情況納入年度民政重點工作綜合評估,對工作組織實施好的,按時完成整治任務的,及時通報表揚;對推進專項治理工作行動慢、組織不力、履職不到位的進行通報批評;對在推進專項治理過程中弄虛作假、敷衍塞責、履職不到位、監管不力的,一經發現,按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及責任人的責任;有關違紀違法線索,移交有關部門按規定處理。
(五)建立臺賬,及時報送。一是各村委會按照《港門鎮社會救助數據專項治理行動臺賬》填報各項工作任務的進展情況。二是各村委會按照《 港門鎮社會救助數據專項治理統計表(202年1-12月)》分別填報低保、特困、臨時救助、流浪乞討救助的數據。我鎮將根據各村委會上報的數據對實發賬戶(姓名、身份、賬號、金額等)進行比對,每月對核查進度等情況進行統計。三是各村委會按照《港門鎮社會救助數據專項治理行動工作檢查登記表》的檢查內容及檢查細則,每月排查存在問題,及時整改治理,確保各級檢查達到預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