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失業登記的地點
問:失業人員可以在常住地辦理失業登記嗎?
答:可以。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就業和失業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粵人社規〔2021〕23號)第三章第十五條、第十八條:戶籍地、常住地、就業地、參保地之一在本省行政區域內,處于勞動年齡(指年滿16周歲(含)至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和無業狀態,有勞動能力和就業要求的城鄉勞動者,可以辦理失業登記。失業登記實行全省通辦。勞動者可以選擇到本省行政區域內任意一個就業失業登記機構現場辦理,也可以通過國家和省指定的政務服務平臺等網絡渠道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