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發改規〔2020〕7號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公安局:
根據國家持續減少資質資格許可認定和優化營商環境要求,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工作已發生變化,原《廣東省物價局 廣東省公安廳關于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價〔2007〕220號)已不適應當前工作需要,決定予以廢止。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公安廳
2020年6月21日
粵發改規〔2020〕7號
各地級以上市發展改革局(委)、公安局:
根據國家持續減少資質資格許可認定和優化營商環境要求,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工作已發生變化,原《廣東省物價局 廣東省公安廳關于道路交通事故車物損失價格鑒定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價〔2007〕220號)已不適應當前工作需要,決定予以廢止。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公安廳
2020年6月21日